首页 /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待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待定)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