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待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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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待定)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