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八条

第八条

自2021年6月1日起,被控侵权人可以依照修改后的专利法第六十六条,通过纸件形式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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