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地震行政执法主体
第九条
具备地震行政执法资格,依法履行地震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是地震行政执法人员。 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熟悉防震减灾业务工作; (四)熟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的法律知识。
- 制定机关
- 中国地震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地震行政执法主体
具备地震行政执法资格,依法履行地震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是地震行政执法人员。 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熟悉防震减灾业务工作; (四)熟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