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五章 地震行政执法程序第四十九条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作出较大数额罚款、中止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案件在结案后30日内报上一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备案。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