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第三十条第五章 地震行政执法程序第三十条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