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地震行政执法程序

第二十三条

地震行政确认的一般程序是:确认事项的提出、检查鉴定、确定鉴定结果和确认结果公告。 地震行政确认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制定机关
中国地震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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