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地震行政执法程序第二十三条地震行政确认的一般程序是:确认事项的提出、检查鉴定、确定鉴定结果和确认结果公告。 地震行政确认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