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禁止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野外放生活动。 因科学研究、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种群结构调节等特殊情况,需要放生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禁止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野外放生活动。 因科学研究、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种群结构调节等特殊情况,需要放生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