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资料,是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收集并存档的各种气象观(探)测记录,以及由这些记录加工处理而成的各类气象数据集、各种气候统计值和数值分析资料等。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