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提供涉密气象资料共享,以及使用、保管共享的涉密气象资料,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气象部门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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