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共享气象资料的使用

第十一条

用户要求提供气象资料时,应当凭有效证件,并提交包括所索取气象资料的用途、类别、范围、数量,以及是否涉外使用等内容的证明文件。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