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组织动员农民参与

第九条

组织乡村建设交流学习,加大“请进来”力度,引导规划师、设计师、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基层、下沉到村,提供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链条咨询服务,帮助村“两委”班子谋思路、出措施,辅导农民转变观念,提升参与建设本领;采取“走出去”方式,组织村“两委”、村民代表学习示范样板村发动组织农民、推进建设的经验。

制定机关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央组织部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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