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推动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程序和方法,指导组织实施。各部门结合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 制定机关
-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央组织部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推动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程序和方法,指导组织实施。各部门结合职能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