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十条第二章 组织动员农民参与第十条发挥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作用,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纳入村规民约,鼓励通过投工投劳、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乡村建设。制定机关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央组织部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