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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