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六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