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税务检查证实行定期审验制度,每两年审验一次。临时税务检查证不在审验范围。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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