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税务检查证是具有法定执法权限的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进行检查时,证明其执法身份、职责权限和执法范围的专用证件。
税务检查证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
- 制定机关
- 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税务检查证是具有法定执法权限的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进行检查时,证明其执法身份、职责权限和执法范围的专用证件。
税务检查证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