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七条第四章 证件使用第十七条税务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行使税务检查职权,并为被检查人或其他当事人保守秘密。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