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六条第四章 证件使用第十六条税务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时,可以告知被检查人或其他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验持证人身份。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