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第二章 证件式样第十条税务检查证的皮夹和内卡文字均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