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第二章 证件式样

第十条

税务检查证的皮夹和内卡文字均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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