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六章 检验管理第四十三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船用产品法定检验质量监督机制,发现法定船用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撤销检验证书或者禁止装船使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