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章 入级检验第三十条从事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入级检验业务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将其入级检验技术规范和证书格式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备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