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法定检验第二十四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和严格执行保证检验发证质量的控制程序和管理制度。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