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法定检验第二十二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将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工厂认可、型式认可或者定型设计认可及单件产品的检验结果录入国家船舶检验数据库并对外公布。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