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二章 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第九条银保监会可以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风险特征,确定监管重点,调整评级要素,并于开展当期监管评级工作前以适当方式明确。制定机关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