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

第九条

银保监会可以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风险特征,确定监管重点,调整评级要素,并于开展当期监管评级工作前以适当方式明确。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