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评级工作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制定机关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