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分类监管是指监管机构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对不同类别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及监管资源配置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制定机关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