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试运行期,期间暂不根据监管评级结果采取监管措施。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附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指标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试运行期,期间暂不根据监管评级结果采取监管措施。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附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