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评级结果与分类监管

第十八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分为A、B、C、D四类。其中,监管评级最终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A类,70分(含)至85分为B类,60分(含)至70分为C类,低于60分为D类。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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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