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银保监会在复核评价基础上,确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时反馈。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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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