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如实填报数据,反映自身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得出自评估结果,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后,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自评估情况及相关证明性文档报送银保监会。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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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