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卫生应急队伍要贯彻“以健康为中心”的原则,加强医防协同,强化公共卫生人员配备,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判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等培训,有效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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