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卫生应急队伍要贯彻“以健康为中心”的原则,加强医防协同,强化公共卫生人员配备,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判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等培训,有效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卫生应急队伍要贯彻“以健康为中心”的原则,加强医防协同,强化公共卫生人员配备,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判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等培训,有效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