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队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服从上级的统一领导,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及时报告在执行卫生应急任务中发现的特殊情况;

(三)提出卫生应急工作建议;

(四)做好卫生应急响应准备,参加卫生应急相关培训和演练,随时听候调派实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伤病员救治;

(五)参与对省级及以下卫生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和相关工作指导。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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