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监督抽查计划和方案确定
第九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计划向承检机构下达监督抽查任务。承检机构根据监督抽查任务,制定抽查方案,并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抽查方案应当科学、公正、符合实际。 抽查方案应当包括扦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依据、被抽查企业名单、经费预算、抽查时间及结果报送时间等内容。 确定被抽查企业时,应当突出重点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监督抽查计划和方案确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计划向承检机构下达监督抽查任务。承检机构根据监督抽查任务,制定抽查方案,并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抽查方案应当科学、公正、符合实际。 抽查方案应当包括扦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依据、被抽查企业名单、经费预算、抽查时间及结果报送时间等内容。 确定被抽查企业时,应当突出重点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