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监督抽查所需费用列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费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