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抽查管理

第四十一条

检验机构和参与监督抽查的工作人员伪造、涂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和结论的,按照《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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