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检验和结果报送

第三十二条

承检机构完成抽查任务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监督抽查结果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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