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检验和结果报送第二十八条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并将处理意见告知企业。需要进行复验的,应当及时安排。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