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检验和结果报送
第二十四条
检验机构应当按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进行检测,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 检验原始记录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存备查。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检验和结果报送
检验机构应当按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进行检测,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 检验原始记录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