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扦 样

第十三条

扦样人员扦样前,应当向被抽查企业出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说明监督抽查的性质和扦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判定依据等内容;了解被抽查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情况,必要时可要求被抽查企业出示有关档案资料,以确定所抽查品种、样品数量等事项。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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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