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本办法要求,履行相关告知程序,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接收的举报进行登记。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本办法要求,履行相关告知程序,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接收的举报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