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被举报人应当依法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