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财政部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补助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省级政府财政部门,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内下达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省级政府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后,应在30日内将预算分解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时将资金分配结果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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