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