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采取适当形式对医疗质量管理先进的医疗机构和管理人员予以表扬和鼓励,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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