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第八条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