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实施

第十四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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