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将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依法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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