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

第三章 发行程序 / 第二节 审核与注册

第三十条

北交所主要通过向上市公司提出审核问询、上市公司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判断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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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