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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