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第八条第二章 申请受理及现场核查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特别专家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注册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在24小时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时通知申请人。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